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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四川山助律师事务所是在彭山原律达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后于2001年5月20日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依据《律师法》和《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该所由李琦、李尚中、李发扬、郝才荣、梅建霞等共同出资设立,主任李琦、副主任李发扬。该所现有人员18人,其中执业律师9人,律师助理和工作人员9人,其中中共党员6名,有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2名,法学本科学历的5名,法学大专学历的10名,80%以上人员达到英语四级水平,主要办事机构彭山县南街凤鸣政府三楼,在眉山市北门诗书苑二楼设有办事处。

  四川山助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宗旨是:“法律如山,鼎力相助”、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”。

  四川山助律师事务所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,急当事人之所急,想为当事人之所想,当事人满意是山助律师事务所追求的,山助律师将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、高效、快捷、便利的法律上的帮助。执业律师擅长办理金融、房地产、劳动争议、刑事、合同、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疑难复杂案件,在企业破产、转制、资产重组等方面成绩显著,并为彭山县工商局、彭山县凤鸣镇政府、眉山市经委、彭山县教育局、电信局、县人民医院、眉山电视台法制经纬栏目等多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。

  本所近五年来办理各类案件820多件,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6千多万元。2003年被眉山市律师协会评为《优秀律师事务所》,先后有8人次被评为“优秀律师”、“人民满意律师”。